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建设内容:因市场需求,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拟投资115.25万元建设“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停止厂区内现有原料药奥沙拉秦钠生产,现有部分制剂生产所需的原料药奥沙拉秦钠由自产改为购买;②原奥沙拉秦钠原料药部分生产设备用于本项目新增原料药盐酸苯海索的生产;③依托富马酸福莫特罗、盐酸多奈哌齐部分设备进行9种原料药的中试。本项目设计年生产盐酸苯海索2吨,作为本公司制剂的原料使用。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治理
现有锅炉房三台锅炉燃气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DA004)排放;现有原料药吲达帕胺、富马酸福莫特罗、盐酸多奈哌齐、吲达帕胺等原料药生产工艺废气经水喷淋+氢氧化钠水解+次氯酸钠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原料药阿替洛尔、马来酸噻吗洛尔原料药生产工艺废气经水喷淋+氢氧化钠水解+次氯酸钠氧化+活性炭吸附-解析再生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5)排放;中药提取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DA006、DA007、DA008)排放;制剂粉碎、过筛、称量、干燥等生产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DA009~DA017、DA019~DA027)排放,且伊曲康唑制剂主液配料、包衣、真空干燥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水喷淋+两级冷凝+两级树脂吸附-脱附再生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42)排放,综合楼质检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DA018、DA028)排放,塑料瓶车间瓶盖及瓶身生产过程工艺废气经UV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气筒(DA039、DA040)排放;盐酸储罐经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排气筒(DA041)排放。
(2)噪声治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离心机、冷却塔、粉碎机等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声环境的影响是非显著的。
(3)废水治理
现有工程原料药工艺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原料药真空泵排水以及废气处理装置洗涤排水等高浓度废水经高级氧化预处理后与中药车间前处理工序清洗废水、提取蒸馏废水、中药车间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制剂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制瓶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等低浓度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青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固废
公司制药合成废渣液、报废药品、废气处理冷凝废液、废树脂、空压机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厂内危废间暂存后交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中药车间前处理蒸煮废水、前处理少量废弃物、中药水提取后废药渣、废料及检验不合格废瓶、原料外包装等,属于一般固废,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城管委清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520785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天津中环宏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822558114
邮箱:903217333@qq.com
(四)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为: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正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